各二级学院:
毕业班同学的户口迁移工作即将开始,请需迁移户口的同学,在自备的信封上写清楚投递地址和收信人,由各班班长统一收集,包括每人挂号邮资肆元及《户口迁移证》工本费叁元,附一份学生花名册。于6月15日前交东海校区保卫处户籍室,如不需办理委托邮寄的,也可由各二级学院的辅导员统一领回《户口迁移证》自己负责分发或邮寄。
特此通知
泉州师院保卫处
二00五年六月十三日
备注:
1、信封的投递地址一定要写准确,如收信人不是学生本人,那么在信封背面要写明学生本人的姓名、专业;
2、经办教师:林华(泉灵通:22862314)
3、请每位同学在收到自己的《户口迁移证》后,要按迁移证上规定的有效日期办理入户手续,因逾期而造成《迁移证》失效的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