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讲座二:引起火灾的火源有那些?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6-16   浏览次数:1292

 

能引起火灾的火源有很多,一般说来,可分为直接火源和间接火源两大类。
一、直接火源:
1、明火:如生产、生活用的炉火、灯火、焊接火、火柴、打火机的火焰,香烟头火,烟囱火星,撞击、摩擦产生的火星,烧红的电热丝、铁块,以及各种家用电热器、燃气的取暖器等。
电火花:如电器开关、电动机、变压器等电器设备产生的电火花,还有静电火花,这些火花能引起易燃气体和质地疏松、纤细的可燃物起火。
2、雷电火:瞬时间的高压放电,能引起任何可燃物质的燃烧。
   二、间接火源主要有两种:
1、加热自燃起火:这是由于外部热源的作用,把可燃物质加热到起火的温度而起火。加热自燃起火的情况常见的有:
1)可燃物质接触被加热的物体表面,如可燃的粉尘、纤维聚集在蒸气管道上;棉布、纸张靠近灯泡;木板、木器靠近火炉烟道等,时间长了,被烤热起火。
2)在熬炼和热处理过程中,由于温度未控制好,使可燃物质起火。如某学校用烘箱处理木质试件,温度过高,时间过长,引起了火灾。
3)各种电气设备,由于超符荷、短路、接触不良等,形成电流骤增,短路发热而起火。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接触电器设备的情况是很多的,超负荷、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经常遇到,只要我们及时和完善处置,就可避免引起火灾。
4)由于摩擦的作用,如轴承的轴箱缺乏润滑油、发热起火。
5)辐射作用。如把衣服挂在高温火炉的附近起火;用纸做灯罩起火等。
6)聚焦作用。如玻璃瓶、平面玻璃的气泡,老花眼镜,以及斜放的镀锌铁皮、铝板等,由于日光的聚焦和反射作用,使被照射的可燃物质起火。
7)化学反应放热的作用。如生石灰遇水即大量放热,使靠近的可燃物质起火。
8)对某些物质施加压力施加压缩,产生很大的热量,也会导致可燃物质起火。如空气压缩到一定程度,产生高温可引起柴油燃烧。
2、本身自燃起火:这是指在既无明火,又无外来热源的情况下,物质本身自行发热,燃烧起火。能自燃的物质,也有两类:
1)本身具有自燃起火的物质。如泥炭、褐煤、新烧的木炭和稻草、油菜子、豆饼、麦芽、苞米胚芽、原棉,还有沾有植物油、动物油的纱头、手套、衣服、木屑、金属屑和抛光灰等。
2)与其它物质接触时自燃起火的物质。如钾、钠、钙等金属物质与水接触;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如木屑、刨花、稻草、棉花、松节油、石油产品、酒精、醚、丙酮、甘油等有机物与硝酸等强酸接触时。
以上这些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同学们在学习、生活、科学实验中都可能接触到,但是只要我们认识和掌握了它的存在和发生、发展的规律,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它们严加控制和管理,就一定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