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讲座四: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6-22   浏览次数:542

我们认识到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火源。前面我们已经介绍灭火都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只要能去掉一个燃烧条件,火即可熄灭。根据这个基本道理,从灭火斗争实践中,人们总结出了以下几种基本方法。我们只要掌握了这些基本方法,就可以按照客观的实际情况,创造出多种多样具体的、有效的灭火方法来。

1、隔离法:将着火的地方或物体与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就会因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实际运用时,如将靠近火源的可燃、易燃、助燃的物品搬走;把着火的物件移到安全的地方;关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管道阀门,中止和减少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域;拆除与燃烧着火物毗邻的易燃建筑物等。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实际运用时,如用石棉毯、湿麻袋、湿棉被、湿毛巾被、黄沙、泡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在燃烧物上;用水蒸气或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容器设备;封闭起火的建筑和设备门窗、孔洞等。

3、冷却法: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当燃烧物的湿度降低到该物的燃点以下时,燃烧就停止了。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使其温度降低,防止辐射热影响而起火。冷却法是灭火的主要方法,主要用水和二氧化碳来冷却降温。

4、抑制法:这种方法是用含氟、溴的化学灭火剂(1211)喷向火焰,让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中去,使游离基链锁(俗称"燃烧链")反应中断,达到灭火的目的。

以上方法在实用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并用,以达到迅速灭火的目的。

 

备注:发生火警怎么办?

救火必须分秒必争。发生了火警,首先要及时扑救,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并根据火警情况,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早,损失少”就是这个道理。报告时一定讲清楚发生火灾的单位和详细地点,并尽可能讲清楚着火的对象、类型和范围。及时、准确报警,消防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就能迅速调派消防车赶到着火地点,并针对燃烧物的性质“对症下药”,及时将火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