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内容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3-14   浏览次数:2787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即: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1)单位是否以文件形式确定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及志愿消防队人员组成。
(2)岗位人员是否会检查本岗位火灾隐患并填写检查记录,要求岗位人员必须掌握以下三点:
一是了解本岗位用火、用电等火灾危险情况;
二是了解本岗位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三是了解本岗位附近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常闭式防火门开启状况。
(3)是否制定本单位防火巡查制度。
(4)是否填写巡查记录。重点单位(部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5)是否制定本单位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6)是否按防火检查制度中规定的检查时间开展防火检查并填写记录。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情况;
b)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c)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d)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和实验室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情况;
e)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f)师生和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落实情况;
g)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情况;
h)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i)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j) 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k)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d)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e) 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教职员工、学生每天防火自查内容: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d)场所有无遗留火种。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天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火灾隐患。
****消防十查十禁****
一查设施器材 禁损坏挪用
二查通道出口 禁堵塞封闭
三查照明指示 禁遮挡损坏
四查装饰材料 禁易燃可燃
五查电器线路 禁私搭乱接
六查用火用电 禁违章操作
七查重点部位 禁失控漏管
八查物品存放 禁违规存储
九查场所人员 禁超员脱岗
十查人员宿舍 禁三合一体
防火检查、巡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报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根据需要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存档备查。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即: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第一灭火应急力量”:失火单位现场员工在第一时间内形成的灭火应急力量。
****“第二灭火应急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应急力量。
(1)单位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预案必须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要体现志愿消防队人员分工)
(2)是否每半年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并填写记录。
掌握“三近”原则: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负责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发现火灾采取的措施: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教职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靠近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教职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
b)靠近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教职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c)现场人员迅速引导疏散。
***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
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
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灭火
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
安全救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现场警戒组――维持火场秩序
火灾确认,第二灭火应急力量: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单位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同时,报告学校负责人;
b)学校负责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c)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d) 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e) 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学生疏散;
f) 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g) 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学校应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
a) 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由专门人员操作,确保完好有效;
b)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控室必须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c) 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
学校应当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高等院校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
学校实验室应将预案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等报学校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备案。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1)员工是否熟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掌握逃生器材使用和逃生自救的方法,具备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2)发生火灾时,人员密集场所在每一层疏散出口、通道都要有人引导疏散,要做到定人、定点、定岗,单位每名负责引导疏散的员工都必须掌握自己的位置、职责。
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的职责: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域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四熟悉”: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悉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熟悉火场逃生基本技能。
****疏散逃生十诀****
第一诀: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第二诀: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第三诀:保持镇静,快速撤离。
第四诀: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第五诀:简易防护,不可缺少。
第六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第七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第八诀:大火袭来,固守待援。
第九诀:发出信号,寻求救援。
第十诀:火已烧身,切勿惊跑。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六掌握”: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急陷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掌握安全疏散路线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程序。
(1)单位消防设施、器材、重点部位、危险场所等要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设置标识(除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使用统一的标识外,其他宣传性标识应结合场所性质内容有所不同)。
(2)单位领导懂得基本消防法律法规和常识,达到“四懂四会”要求:“四懂”是指: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四会”是指: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3)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a) 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b) 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c) 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d) 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高等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学校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 提示性标志。如:提示顾客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提示灭火设备和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b) 警示性标志。如:在常闭式防火门上设置“防火门保持常闭”的警示标志,在安全疏散通道警示“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c) 禁止性标志。如:提示“严禁挪用消防器材”、“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
学校应在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