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洪国祥  发布时间:2021-11-16   浏览次数:725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

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省第十一次

党代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闽安委办〔202162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减灾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省党代会)召开在即,为切实做好省党代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委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负责。省党代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当前,正值冲刺全年发展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人流车流物流更加频繁,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活跃,叠加疫情影响,面临的安全风险更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清醒认识当前面临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深刻汲取各类事故灾害教训,严格落实责任,真正紧张起来,扎实行动起来,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动手抓,组织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抓准关键要害,针对性部署落实预防管控措施,推动安全防范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有力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为省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领域,严密防控风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矿山、燃气、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要精准研判、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灾害威胁严重的地区和企业单位的检查力度,对高风险领域和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管。要认真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强化监管执法和协同联合执法,落实“行刑衔接”,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等执法“宽松软”问题。要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零容忍”,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难硬重大隐患要领导挂钩、跟踪整改,做到见底清零、闭环管理。要紧盯“能耗双控”,根据可能引起的拉闸限电情况,提前告知相关安全生产高危企业,预留足够的安全停车、停产、停业、停工时间,保障安全设施基本用电需求,确保不出安全问题,避免不定时、无计划拉闸限电。福州市要对省党代会的会议场馆、代表驻地、车辆等重点部位,深化排查治理消防、交通运输、燃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重点部位现场盯守,确保安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特别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高处、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突出森林防火,应对灾害风险。据预测,今年冬季我省降水比常年同期偏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加强防火宣传、巡护巡查、值守备勤和扑火准备,加强重点林场、旅游景区监测监控,严管严控野外火源,严防森林火灾。一旦发生火情,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重兵投入,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守住安全扑救的“铁底线”。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等灾害教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风险提示,强化值守备勤,加强巡查排查遇灾害性天气过程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防范应对措施,第一时间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并妥善安置,切实有效防范雨、寒潮、冬季大风、干旱各类灾害。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应急广播村村响、网格化管理,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传播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引导广大群众保障自身安全。

四、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处突的预案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以及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提前进入战备状态,加强实战演练和装备配备、力量预置。省党代会期间,要科学安排值班力量,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省安办将组织工作组赴各地市开展驻守督导,各地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下沉一线,加强督促检查遇有突发事件,各级属地和行业领域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科学应对,统筹做好现场处置、信息上报、舆情应对,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12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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