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公告精神,截至6月17日,学校尚有部分教职工未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为避免出现经济利益损失或个人纳税和信用风险,现就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办理对象
需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但尚未办理的教职工。
二、办理时间
2020年6月30日前。
三、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金算盘49819更新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阅“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一文,推荐教职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机关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在线办理。
四、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请各单位提醒尚未完成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尽快办理,按要求完成年度汇算退税或补税。
教职工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3752930/index.html)查询了解更多相关政策。
如有疑问,请咨询:税务热线12366;财务处电话22919615。
财务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