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有效推进我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泉政文〔2017〕122号)、《关于印发2018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18〕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后勤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及实施方案;监督督促校内各单位垃圾分类;负责垃圾分类设施采购及部署;负责与泉州市垃圾分类相关部门对接工作。
物业公司:负责校内所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外运工作,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学生宿舍和教工住宅区垃圾分类具体实施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员遴选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校内相关人员垃圾分类业务培训。
宣传部:负责多渠道、多方面宣传发动全校师生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学生工作处:负责指导、监督和发动学生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校工会:负责宣传发动全校教职工,特别是住校教职工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资产管理处:负责监督督促校内各经营场所垃圾分类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监管各实验室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工作。
校团委:负责宣传和发动学生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推动全校垃圾分类工作。
各学院及机关部门:负责各单位楼栋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具体实施和监督落实,配合物业公司科学安排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集中收集转运等。
二、分类模式及具体分类流程
(一)分类模式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按照《泉州市垃圾分类操作指南》的可回收物、易腐(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种类别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校园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以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垃圾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1.可回收物(蓝桶)
主要包括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类(铁、铜、铝等制品);塑料类(泡沫塑料、硬塑料等);纺织品(旧衣物、鞋子等)。
2.有害垃圾(红桶)
主要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如蓄电池、钮扣电池、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3.易腐(餐厨)垃圾(绿桶)
主要包括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以及家庭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如废弃的剩菜、剩饭、蛋壳、菜叶、瓜果皮核、茶渣、骨头、动物内脏、腐肉。
4.其他垃圾(黄桶)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等。
(二)收集流程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1.学生宿舍和住宅区分类收集流程
(1)将宿舍或家中的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装袋投放至室外厨余垃圾桶,不得混入贝壳类、木竹类、废餐具等不利于后期处理的杂质;其他类别垃圾分类装入相应垃圾袋中,并就近投放到室外相对应的分类桶内。
(2)保洁员统一收集,将厨余垃圾桶内的垃圾在规定时间运至固定的垃圾集中装运点,对接市政厨余垃圾收运车清运;其他种类的垃圾由物业公司车辆分类收集清运。
2.食堂、商户等分类收集流程
(1)食堂
①各食堂自备符合泉州市标准的垃圾分类桶。
②厨余垃圾必须单独放置在厨余垃圾桶中。
③由各食堂自行统一收集,将厨余垃圾桶内的垃圾在规定时间运至固定的垃圾集中装运点,对接市政厨余垃圾收运车清运;
(2)经营场所
①经营场所商户根据自身日常产生的垃圾情况自备符合泉州市标准的一类或多类垃圾分类桶。
②厨余垃圾必须单独放置在厨余垃圾桶中。
③各商户在固定的时间段内,将分类好的垃圾投放在相对应的垃圾桶内并运至固定的垃圾集中装运点,对接分类垃圾清运车外运。
3.校园公共区域及学院垃圾分类收集流程
公共区域按片区划分,由负责日常垃圾收集的保洁员将分类垃圾桶中的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通过分类收集进行分类统一收集,运送到固定垃圾堆点进行分类投放,并由专业公司负责分类清运。保洁员分类收集车辆上需张贴相应分类标识。
各单位楼栋内垃圾需由保洁人员运送到就近的固定垃圾堆点进行分类投放,并由专业公司负责分类清运。
三、垃圾分类工作步骤
(一)摸底部署阶段(2018 年5月底前)
1.后勤管理处与物业公司组织对校内教工住宅区、学生宿舍区和公共区域垃圾桶分布及数量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学校目前生活垃圾处理现状、根据摸底情况核定拟配置的分类设施设备及宣传栏数量,并确定安装位置等;积极联系泉州市相关部门了解情况,争取资金支持。
2.起草《金算盘49819更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试行)》,确定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以及各部门分工,明确设施设备需求,落实资金投入等。
3.组织召开校内有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协调会,进行工作分工。
4.后勤管理处负责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部署,与泉州市联系落实校内垃圾外运处理对接事宜。
(二)广泛宣传阶段(2018 年5-7月)
1.舆论引导
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和易班、宣传栏,通过“金算盘49819更新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告知书”、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形式,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保洁监督等,发动全校师生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并着重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多宣传正面典型,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组织专项培训
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或者参加我校举办的专项培训,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要求、标准、市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等,进一步巩固宣传效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 年7月起)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后勤管理处根据分类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分类工作,并跟踪垃圾分类情况,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按月整理本单位台账资料,真实、全面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和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垃圾数量及去向等相关情况,并在向校垃圾分类办报送。
四、相关工作措施
(一)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
学校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由各责任人具体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1.学校公共区域、教工住宅和学生宿舍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为物业公司;
2.各单位管理区域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为本单位;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为施工单位;
4.校内店铺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为店主。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一般履行下列义务:
1.细化分解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完好、整洁;
3.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并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收运至固定垃圾堆放点或垃圾装运点;
4.对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及时制止将已分类生活垃圾混合的行为。
(二)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以及志愿者队伍
学校组织和聘请垃圾分类志愿者和督导员,进行专业培训,指导和监督师生进行垃圾分类工作,尽快促进分类习惯的养成。
督导员和志愿者主要职责为:
1. 在校内垃圾分类投放点督促引导师生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并对违反分类规定投放的行为进行劝阻;
2.对负责楼栋师生进行入户引导、宣传;
3.做好垃圾分类日常台账及基础数据采集,并及时上传;
4. 做好师生关于垃圾分类的建议收集及其他有关工作。
(三)制定奖惩措施
1.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学校加大投入,对垃圾分类做的好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奖励垃圾分类袋、垃圾桶以及其他小礼品等方式,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和个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惩罚机制
垃圾分类工作涉及的各单位应将垃圾分类要求写入相关规章制度,并作为有关考评、评比等的考核内容。学校将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不积极的单位及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