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教材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4〕1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等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材建设立项暨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本次教材立项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教材不在立项范围内。
(一)修订教材
2024年1月前已出版的(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计划后续进行修订出版的各类教材。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及时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和应用成果、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到教材中。往年的规划教材中没有修订的原则上均需申报立项进行修订。
(二)新编教材
计划在2024年1月后出版的新编教材。重点立项建设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经济学、哲学和计算机等重点学科领域的核心教材;优先建设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我省“四大经济”领域的紧缺教材;统筹建设反映科教融汇的优势特色教材及体现校企融合的实验实践、实习实训类应用型教材。
二、建设要求
(一)教材要求
1.内容科学。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存在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宣扬宗教渗透、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恶俗、媚外、篡改历史等问题。
2.质量为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教材内容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
3.特色鲜明。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成果,及时融入相关学科领域科研最新发展,充分融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先支持新形态数字教材建设。紧密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学科优势,重点瞄准我省重大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人才培养需求,原创价值高,地域特色突出。
4.申报规范。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应合并申报。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选题,不可重复申报。
(二)编者要求
1.主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编写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素质,立场坚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学风优良。
2.主编须是我校普通本科高校教师,鼓励跨校共编,支持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与教材编写。
3.编者作为主编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编不得超过2个项目。
4.编者须教学、科研信用良好,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出现重大负面事件的不得申报。
三、工作安排
(一)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金算盘49819更新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2,分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份),并将佐证材料提交学院。各学院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全部申报书(以“学院+主编姓名+书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报送教材编写负责人签名的申报书、金算盘49819更新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306)。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联系人:谢老师,电话22919509。
(二)评审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修订和新编)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评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0部,其中,新编教材数量不超过我校推荐总数的30%。
四、其他
1.已获学校立项还未出版的教材不再重新立项,但可参与此次省级规划教材推荐。
2.校级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编者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修订或新编工作。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教材,将取消其教材立项资格。
3.学校将结合教材使用范围、出版数量、出版社等级、编著(修订)工作量等情况对立项教材予以分类资助。
附件:1.闽教办高〔2024〕1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2.金算盘49819更新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
3.金算盘49819更新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1日
教务〔2024〕1号 关于开展校级教材建设立项暨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