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6-30浏览次数:592

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试点“揭榜挂帅”机制,围绕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和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我市组织征集了2022年度“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凝练形成“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榜单,现予以发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要求

 (一)“揭榜挂帅”项目牵头揭榜单位应按照“2022年泉州市‘揭榜挂帅’技术需求榜单”(详见附件)所列10个技术需求项目所规定的技术难题和攻关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申报。

 (二)牵头揭榜单位必须与泉州市技术需求企业联合申报项目,揭榜单位与技术需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揭榜单位负责技术攻关,泉州市技术需求企业负责科技成果承接转化。

 (三)鼓励市内外科研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泉州市技术需求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市外科研攻关单位揭榜时,按照市级财政制度要求,以市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作为牵头单位承担项目,项目财政资金将由市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转拨市外科研单位。

(四)申请科技局资助经费不超过榜单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技术需求企业的出资承诺作为揭榜方联合申报项目及签订合作协议的重要参考。若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揭榜方应与技术需求企业协商,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五)牵头揭榜单位为企业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

2.2021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5%以上,并提供能体现研发经费投入比例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下载网址:http://shenbao2.qzkjy.net)。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需要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

 (六)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惩戒黑名单;

2.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名单;

3.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

4.有到期未验收项目。

(七)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三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不超过65周岁。

 (八)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九)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项目技术攻关时限按照榜单要求,需求企业技术成果转化结束时间(即项目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5年9月30日。

 (十)申请书附件: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财务章)、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等。

 (十一)“揭榜挂帅”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分阶段拨付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50%,其余5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

 (十二)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文)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注册的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原有账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使用新系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请向本学院科研秘书获取申报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可通过系统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8月31日18:00前(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

 三、咨询与联系

 (一)申报单位注册,请联系市科技局综合科。

  电话:0595-28227396

 (二)申报系统操作、技术问题咨询,请联系南威技术。

 电话:17759502086

 (三)各领域申报指南业务咨询,请联系市科技局对应科室。

1.高新科电话:0595-22579329

2.社农科电话:0595-22579361

   (四)科研处:0595-22909330

  附件:2022年泉州市“揭榜挂帅”技术需求榜单.doc

  

  

 

                                                                      科研处

                                                                 2022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