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7-21浏览次数:485

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学科学术建设、繁荣学术交流、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科学技术繁荣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持续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科技支撑,经研究,省科协、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发表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成果、版权。应属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且第一作者须为在闽科技工作者(以发表论文时人事关系所在为准)。

   (四)第一作者要求。论文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发表论文的署名为准。论文第一作者当届限报一篇论文参评。以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3人。

     二、评选等级

 优秀学术论文分一、二、三等。

    一等:在某一个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有重大突破,在科学实验手段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或发明,达到本学科或本专业技术国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得分总和≥95分)。

 二等:在某一个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或在科学技术上有较大突破或创新,达国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得分总和≥80分)。
     三等:在理论上、技术上有所创新,达省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得分总和≥65分)。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发动、认真征集、严格把关,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包括:(1)“学术论文评审表”(附件2)一式份;(2)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各一式份;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以及作者本人关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说明,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申报作者与通讯作者不一致的,应提交通讯作者的授权书。

    (三)各二级学院请于2022817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4)一并报送科研处(行政楼301),并将推荐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四)校科协将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推荐名额向省科协推荐申报材料。

联系人:蒋娜红, 联系电话:0595-22909330。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文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科研处

                                       202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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