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9-27浏览次数:582

各学院

为做好2022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二)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有利于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的科技类项目。

(三)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我校共有19个推荐名额。各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确保立项质量水平,宁缺毋滥。要重视和发现科研后备力量,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学校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对项目进行排序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予以立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学院申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行政楼301)。

(二)学院报送材料包括:

纸质版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一式1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电子版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应为Word格式,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项目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粘贴在文档末。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应为Excel格式。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各学院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材料务必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建议执行时间:2022.10.01-2025.09.30

联系人:蒋娜红        0595-22909330

 

 

附件:1.2022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docx

 

                              科技处        

                                     202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