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申报平台须服务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和文旅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人才智力资源优势,为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服务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方式
申报平台采取公开申报、择优资助的方式,全省计划立项建设5个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每个平台予以50万元资助,平台服务期一年(从正式立项算起)。
三、申报对象和数量
申报单位须立足本单位最具优势的专业领域,学校限报1个平台。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完成经济科技融合平台主要任务的基础,必须有足够的人才条件和投入保障。
(二)平台负责人应当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三)申报平台的服务企业应不少于10家(本省企业,覆盖三个以上设区市),在附件中提交服务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平台服务主要内容、服务方式、知识产权权属等。
(四)申报平台名称应符合平台的定位和任务,平台名称规范为“福建省XXXX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一式4份,并于2022年6月1日前报送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福明,电话:22909330,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福建省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申报表
科技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