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福建省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5-03-26浏览次数:10

学院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省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和《福建省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3〕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省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补助经费额度

项目类型分为:关键技术攻关重点项目(单个项目申请省级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闽台融合技术攻关项目(单个项目申请省级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项目申报除须符合《福建省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需符合重点扶持领域,详见通知。各学院需加强资源整合,推荐出与重点扶持领域契合度高的高质量项目,要明确具体的项目目标任务,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并有应用成效。

(二)申报学院(包括合作单位)不得有到期未结题(截至2025年2月底)的省级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含对下转移至地市的部分)。学院不得推荐申报已获省级财政资金(含对下转移部分)补助的相同项目或高相似度项目,一经查实,省海洋局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已经下拨的补助资金。

(三)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其中单位自筹部分(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应明确注明资金来源。若财政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单位应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四)跨领域跨单位组建优势团队,整合力量开展有效联合攻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成果应用成效。应以金算盘49819更新名义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签章落款日期齐全),内容应涵盖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经费分配及拨款、自筹资金的落实等事宜。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科研业绩。所主持的省级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尚有未结题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除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背景、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经历外,还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年龄。

(六)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确属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示范应用有较长期限要求的项目可视情放宽至3年(该类项目需注明原因)。本批年度资金补助的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

三、申报安排

(一)请各学院鼓励有实力的科研团队积极申报,2025年3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盖章版送科研处(行政楼301);并于2025年4月2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包含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评审择优上报。

    (二)本年度项目采取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学校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系统关闭)。

四、联系咨询方式

1-5个重点扶持领域:省局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黄洪龙,0591-87878629

6个重点扶持领域:省局办公室,林炜劼,0591-8782530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郑文翔,13055421633

科研处:蒋娜红0595-22909330,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5年度福建省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及附件.zip


            科研处

           2025年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