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2011]7号
关于推荐2011学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函》(汉办〔201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按文件要求,组织做好2011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的报名推荐工作。具体报名条件和推荐程序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函》的要求(见附件1,也可登陆shizi.chinese.cn查询并下载报名表格)。
二、推荐程序
1、提交报名材料
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由分管校领导签批意见。连同2011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报名材料(见附件2),于2011年4月7日前交至行政楼811室外事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22919525。 2、校内审批
外事办汇总报名人员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审核之后上报学校审批,确定我校推荐人员名单。
3、上报
2011年4月10日我校将推荐人员名单上报福建省教育厅。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推荐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函》(汉办〔2011〕147号)
2、报名材料清单
泉州师院外事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2
报名材料清单
1. 申请书
2. 主要研究成果
3. 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推荐信一份,内容包含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经历和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对外交往能力及遵守外事纪律情况。
4. 校内专家或业务负责人推荐信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