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03-23 万文娴

 

 学生﹝2017﹞19

二级学院:

为提高我校毕业生安全防范意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毕业生求职期间安全事件的发生,现就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工作

    随着大学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和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毕业生求职迫切。有的不法之徒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巧设名目,设置的求职陷阱。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安全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把就业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力度

通过主题班会、年段大会等多种形式,充分运用网络、宣传栏、报刊等载体,教育广大毕业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各种社会招聘信息的分辨力,提防就业陷阱,谨防在求职过程中上当受骗,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要重点帮助学生了解传销的危害、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审查力度,杜绝校园内就业安全隐患

各学院及就业指导部门要加强用人单位招聘、就业兼职信息发布和公司、社会机构来校组织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相关活动的的审查、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认真审查用人单位的相关资料,确保推荐给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持有合法经营执照,发布的就业兼职信息真实可靠,防止不法分子假借职业辅导、就业实习、社会兼职等名义损伤学生权益。同时,加强毕业生个人信息的管理,慎重发布毕业生个人信息资料,谨防学生个人信息泄露。

四、关注“双困”毕业生,加强就业帮扶

    关注毕业生中的特殊群体,加大对“双困”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及时掌握就业动向,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心理和就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防止落入“招聘岗位条件不限”、“丰厚待遇”等就业陷阱。

五、严格毕业生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就业动向

    辅导员要随时、准确掌握每一个毕业生的动向。对于外出应聘、面试、参加培训等求职活动的毕业生,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随时掌握行踪和安全情况。

六、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健全就业安全预警机制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通畅毕业生安全信息渠道,向毕业生强调,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不明事宜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要及时与辅导员、学院、学校相关部门沟通。制定毕业生就业安全工作预案,学生或辅导员一旦发现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有受骗事件发生,必须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将事件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