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我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4〕27号)(附件1)相关要求,现将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开展时间
2024年7月——2025年7月
流程变化
自第四期起,就业育人项目采用部、省、校三级管理机制,实时动态审核、常态化运行模式。用人单位和高校项目负责人即时申报,部、省、校三级动态审核推荐。发布项目、申请对接、立项申报及审核推荐均需在本期开展期间内完成。
三、申报流程
1.与用人单位线下洽谈合作事宜。各学院要及时登录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项目公布”栏目,查看用人单位发布的申报项目和需求,并结合学院实际,认真研究,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洽谈合作事宜,填写《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完成学院和学工部审批流程。
2.开通账号。没有就业育人项目平台对接账号的申报人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填写资格名单信息(详见附件3),发送[email protected],学工部将在1个工作日内开通账号。账号开通后,可登录就业育人项目平台,点击“校企合作申请(高校申报用户)”,使用申报人手机号及其学信网密码登录。
3.合作对接申请。登录后台,双击左侧“校企合作管理”,点击“申请校企合作”,通过查询,搜索到已线下对接完成的用人单位发布项目,点击该项目右侧操作栏“审核校企合作”,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盖章版项目申请书,提交对接申请。具体操作可参考用户手册(详见附件5)。
4.用人单位论证。用人单位收到项目对接申请后,开展项目论证评审,审批通过后,与申报人确定项目合作内容,签订由学校签署盖章的《项目合作协议》(协议详见附件4,办理流程详见附件6)。
5.立项申报。申报人上传将立项材料(合作协议等)上传平台,经校级管理员核验通过后报省级管理员,由福建省教育厅开展常态化评审,提交立项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就业育人项目申报人要结合国家战略、就业市场、用人单位需求及本校、本学院、本专业特色、特点,邀请用人单位参与就业课程设置、案例开发、师资队伍培训等。
2.要根据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申报、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
附件1.关于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2.××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
3.资格名单信息表
4.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
5.就业育人平台操作手册-学校用户(参考)
6.申请书、协议校内办理流程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