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院今年招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符合调剂条件的广大考生报考。
一、可调剂专业领域
招生学院 |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135101 | 音乐 |
135106 | 舞蹈 |
二、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的教育部复试分数线。
2.调剂考生的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3.调剂考生的本科所学专业须为音乐学或舞蹈学专业方向,报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者优先。
4.调剂考生均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一、专业二平均得分高低排序进入复试,若再相同,则根据是否有获得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省级以上奖项(需提前提供获奖证书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择优进入复试。
5.其他未说明的事项,以教育部的最新文件为准。
三、奖助政策
我校为艺术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三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助20000元/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自第二学年始,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最高奖学金8000元。在读研究生可以申请“三助”工作,受聘“三助”岗位研究生每人每月酬金为500-600元。
四、联系方式:
音乐、舞蹈领域,招生联系电话:0595-22737900(吴老师),邮箱:3[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处:0595-22918022(庄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