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学校安全工作提示的通知》(闽教安〔2021〕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暨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讲话的通知》(闽教综〔2021〕18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泉教安〔2021〕13号)等文件精神,及时排查化解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开学初校园安全,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1年秋季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从2021年9月1日(星期三)至2021年9月7日(星期二),检查范围为主校区、南安校区,采取分组检查的方式,并按各组工作实际开展检查。
二、检查人员及检查内容
(一)校园公共区域及周边安全检查组
1.带队负责部门:保卫处
2.配合检查部门人员:资产处、资产经营公司、后渚边防派出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主校区博雅湖、学生宿舍C区大门对面电动车充电点、柯厝村侧门、新华都超市、校大门、南侧门等重点区域及校园周边的消防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定期检查记录,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等情况)、治安(是否严格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把好校门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有无严格落实进入校门核验身份、登记、测温、查验八闽健康码等制度、交通(校门口有无保安引导,校门口及校内主要干道是否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对师生车辆是否进行统一管理和停放,是否设置车辆限速15标志)、超市(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情况)、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及车辆进出管控等安全情况。
(二)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组
1.带队负责部门:学工部
2.配合检查部门人员:相关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学工办负责人,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主校区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是否存在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私拉乱接电线及电源插座等现象)、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门窗扶手护栏等是否牢固,有无尖锐物体凸起等,校舍、围墙等建筑物墙体是否牢固,有无瓷砖脱落,周边有无山体滑坡塌方等隐患,电动车是否有违规停放和充电、财产安全等情况。
(三)后勤安全检查组
1.带队负责部门:后勤处
2.配合检查部门人员:基建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主校区食品与卫生安全(食堂卫生是否清理、餐具、炊具是否消毒,有无食品留样,食堂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和定期检查体检,个人卫生是否整洁干净,超市食品是否存在“三无”产品和变质霉烂产品)、校内饮用水源和桶装水是否符合饮用标准,在建工地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情况。
(四)教室及实验实训场所安全检查组
1.带队负责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配合检查部门人员:教务处、科研处各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检查内容:主校区教室、实验室、实训场所、体育场馆等安全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实验设备使用、危化品储存和废品废液处置等安全情况。
(五)南安校区安全检查组
1.检查人员:南安校区管委会(负责部门)、应科学院、南安校区保卫科及相关人员;
2.检查内容:南安校区学生宿舍、食堂、超市、教室、实验室等安全情况。
三、具体要求
1.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检查组在检查前组织进行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传达,督促检查组成员全面展开检查,深入、细致排查校园安全隐患。
2.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3.各检查组要仔细检查、详细记录,及时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落实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报各安全检查组带队负责部门汇总。请各安全检查组带队负责部门于9月8日(星期三)下班前将《金算盘49819更新2021年秋季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反馈表》报送校安办。
联系人:洪国祥,联系电话:15959268897,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金算盘49819更新2021年秋季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反馈表
金算盘49819更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9日
附件
金算盘49819更新2021年秋季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反馈表
序号 | 检查区域 (部位)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及时限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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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格一式三份,一份各检查组带队负责部门存档,一份送校安办备案,一份送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002-20210829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期初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