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安办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8-10浏览次数:431

 

金算盘49819更新保卫处文件

 

保卫〔20155

                                                                                          

 

转发市安办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

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泉州市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泉安办〔20155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从20157月至12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从法规标准、安全责任、使用管理、现场防控、人员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各相关单位分别于825115日前将本单位涉及粉尘作业各类活动承办单位和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台账、开展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保卫处安全科。联系电话:22919626,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泉州市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泉安办〔201553号)

 

金算盘49819更新保卫处

2015720

抄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校领导,存档(2)。

金算盘49819更新保卫处                  2015年7月20印发 

附件:

 

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

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安办〔201553

 

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安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7

 

 

 

 

 

 

 

 

 

 

泉州市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

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511号)精神,市政府安委会决定从2015 7月至12月,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刻吸取台湾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发生的可燃性彩色粉尘爆燃事故教训,充分认识粉尘爆炸的严重危害性,举一反三,深入组织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从法规标准、安全责任、使用管理、现场防控、人员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粉尘作业场所

一查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作业。

二查除尘系统是否按防爆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和使用,除尘系统是否按规定设置泄爆装置,是否按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三查是否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四查是否按规定清理除尘滤袋、管道和灰斗内的积尘,是否落实铝镁等遇湿易燃金属粉尘防水防潮措施。

五查是否对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掌握相关防范粉尘事故的相关规定和技能。

(二)粉尘使用场所

一查各类娱乐性活动、赛事活动中是否还有使用彩色粉尘的情况。

二查活动中使用彩色粉尘的种类和数量、参加人员等情况,是否在封闭和相对封闭的场所喷洒彩色粉尘。

三查是否存在集中、持续、高浓度喷洒彩色粉尘且有明火、高温热源的问题。

四查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存在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五查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要求,严禁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有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渲染气氛。

三、方法步骤

大检查时间从20157-12月。检查方式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督查抽查等。

(一)自查自改。各类活动承办单位和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开展自查自改,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各类活动承办单位和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要于815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书面报送所在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全面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涉及的所有活动承办单位和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加强跟踪督促,彻底整治到位。要依法依规整治、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切实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三)督查抽查。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抽查、暗查暗访,推动县(市、区)检查工作和相关企业单位自查自改措施的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暗查暗访工作,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目前,一些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群众娱乐等活动中,经常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来烘托气氛和效果,一旦使用不当、管理不严,极易引发事故,其危害主要表现:一是具有极强的破坏性,爆炸、爆燃波及范围广,特别是在大型活动和人员密集区,极易导致群死群伤;二是粉尘爆炸容易产生二次爆炸,威力大增;三是爆炸、爆燃能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粉尘爆炸的严重危害性,充分认识到粉尘作业和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好落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协调联动,综合治理,狠抓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立足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增强隐患排查整治实效,全面提升本地区粉尘作业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和企业员工,广泛宣传、普及粉尘防爆安全知识。要针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特点,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加强警示教育,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四)注重工作结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这次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与当前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和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有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请各县(市、区)政府安办分别于8311110日前将本地区各类活动承办单位和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台账、开展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泉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林惠鸿,联系电话:22171512(带传真),邮箱:[email protected]

 

 

  抄送:省政府安办。

  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7印发